協會參加?;钒踩嚯x推薦方法專題講座學習
6月23日上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監(jiān)管三司組織召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推薦方法”專題講座,講座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王如君講授。
在講座中,王如君講到,隨著我國城鎮(zhèn)化的快速發(fā)展,由于危化品企業(yè)的布局規(guī)劃“安全紅線”不明確,造成部分危化品企業(yè)與城區(qū)、居民區(qū)以及周邊其他企業(yè)的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危化品企業(yè)對社會公共安全帶來的風險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2015年天津港“8·12” 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后,安全距離問題再次引起高度關注。
據介紹,2014年5月7日,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以2014年第13號公告發(fā)布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標準),以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有關要求,妥善解決新建?;菲髽I(yè)選址、高風險企業(yè)搬遷以及現有企業(yè)出現的?;飞a、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明確的問題。試行標準明確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在發(fā)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時,為避免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設定的緩沖距離作為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保防護目標遇到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在講座中,王如君詳細介紹了試行標準正式發(fā)布的必要性及有關國家的相關情況,并重點講解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定義、安全距離確定方法的研究現狀、推薦方法框架及選擇理由,講座內容詳實豐富,信息量大,指導性強。
據悉,對于涉及爆炸品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推薦采用事故后果法,即以爆炸事故后果模型為基礎,根據裝置可能發(fā)生的最嚴重爆炸事故情景,計算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對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推薦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法,即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發(fā)生事故頻率和后果進行定量分析和計算,以可接受風險標準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對于非重點監(jiān)管?;费b置,推薦采用危險指數法,即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性質、位置和生產類型,評估和計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的危險指數,并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
王如君還詳細介紹了三種方法的計算步驟及實例驗證等方面,并在最后總結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推薦方法,符合我國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的監(jiān)管模式,既體現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人為本,保護生命”的基本原則,又在方法上體現了科學性和靈活性。危險化學品裝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切實體現了安全生產“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對進一步切實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落實政府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監(jiān)管以及明確城市規(guī)劃中的“安全紅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監(jiān)管三司司長孫廣宇在講座最后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本次講座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又促進大家牢固樹立風險意識。盡管風險普遍存在,但對于不能接受的風險要采取措施進行隔離或削減,使之無限趨近零。我們要最大程度的提高安全保障系數,尤其對于高風險,要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我們要將風險意識應用于工作、生活中,并要具備辨識、管控風險的能力,這是一種科學的思維方式。第二,黨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此次講座對于落實雙重預防機制有很好的借鑒意義。第三,試行標準在前期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上升為國家標準正式發(fā)布的條件已基本成熟,建議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化學品分標委)盡快推進標準發(fā)布工作,用以指導實際工作。
總局監(jiān)管三司、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及中國煙花爆竹協會全體在京人員參加了講座學習。
在講座中,王如君講到,隨著我國城鎮(zhèn)化的快速發(fā)展,由于危化品企業(yè)的布局規(guī)劃“安全紅線”不明確,造成部分危化品企業(yè)與城區(qū)、居民區(qū)以及周邊其他企業(yè)的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危化品企業(yè)對社會公共安全帶來的風險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2015年天津港“8·12” 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后,安全距離問題再次引起高度關注。
據介紹,2014年5月7日,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以2014年第13號公告發(fā)布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標準),以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有關要求,妥善解決新建?;菲髽I(yè)選址、高風險企業(yè)搬遷以及現有企業(yè)出現的?;飞a、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明確的問題。試行標準明確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在發(fā)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時,為避免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設定的緩沖距離作為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保防護目標遇到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在講座中,王如君詳細介紹了試行標準正式發(fā)布的必要性及有關國家的相關情況,并重點講解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定義、安全距離確定方法的研究現狀、推薦方法框架及選擇理由,講座內容詳實豐富,信息量大,指導性強。
據悉,對于涉及爆炸品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推薦采用事故后果法,即以爆炸事故后果模型為基礎,根據裝置可能發(fā)生的最嚴重爆炸事故情景,計算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對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推薦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法,即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發(fā)生事故頻率和后果進行定量分析和計算,以可接受風險標準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對于非重點監(jiān)管?;费b置,推薦采用危險指數法,即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性質、位置和生產類型,評估和計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的危險指數,并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
王如君還詳細介紹了三種方法的計算步驟及實例驗證等方面,并在最后總結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推薦方法,符合我國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的監(jiān)管模式,既體現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以人為本,保護生命”的基本原則,又在方法上體現了科學性和靈活性。危險化學品裝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切實體現了安全生產“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對進一步切實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落實政府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監(jiān)管以及明確城市規(guī)劃中的“安全紅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監(jiān)管三司司長孫廣宇在講座最后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本次講座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又促進大家牢固樹立風險意識。盡管風險普遍存在,但對于不能接受的風險要采取措施進行隔離或削減,使之無限趨近零。我們要最大程度的提高安全保障系數,尤其對于高風險,要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我們要將風險意識應用于工作、生活中,并要具備辨識、管控風險的能力,這是一種科學的思維方式。第二,黨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此次講座對于落實雙重預防機制有很好的借鑒意義。第三,試行標準在前期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上升為國家標準正式發(fā)布的條件已基本成熟,建議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化學品分標委)盡快推進標準發(fā)布工作,用以指導實際工作。
總局監(jiān)管三司、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及中國煙花爆竹協會全體在京人員參加了講座學習。
付希燕|付希燕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2016年06月24日 17:15